近年来,汉语热在菲律宾悄然兴起,热衷于学习汉语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当前,菲律宾汉语教育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又将对两国人文交流产生何种影响?菲律宾教育部课程发展司顾问、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外方院长裴刚(Cavin F. Pamintuan)博士近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对此作出解答。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菲律宾是中国的友好近邻和在东南亚的重要合作伙伴,两国传统友谊源远流长,人文交流方兴未艾,菲律宾兴起“汉语热”,汉语教育在中菲人文交流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裴刚:尽管两国传统友谊源远流长,但据我观察,许多菲律宾人并没有意识到两国间的相互联系,以及自己的生活如何受到中国文化影响。所以,每当开学上汉语课时,我都会让学生想出一个他们认为源于汉字的他加禄语单词,大多数学生会对常用的单词有“中国血统”而感到着迷。我的目的是让他们认识到,菲律宾的语言也受到汉语的极大影响。
近年来,菲律宾对汉语使用者的需求迅速增长。汉语教育已成为一个重要平台,为菲律宾人提供了认识中国和中国人民的新视角。值得一提的是,在菲律宾建立孔子学院之前,只有社会精英才能在专门的学校学习汉语,而他们只占整个国家的一小部分,其余大多数人并不了解菲律宾与中国长期培养起来的友谊。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两国间的友好往来促进了汉语教育在菲律宾的蓬勃发展。中菲两国政府的坚定支持,为汉语教育在菲主流社会的普及起到了重要作用。2011年,汉语教育被纳入菲律宾K-12基础教育计划。目前,菲律宾每年至少有来自全国153所学校的12000名公立中学生在学习中文。他们是中菲友好播下的“种子”,“发芽”后将进一步加深两国人民友好关系,最终成长为中菲友好的使者。
我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例子。2010年,我的教授章石芳博士种下了我这颗“种子”。现在,轮到我为未来种下更多的“种子”。
汉语教育是连接菲律宾和中国人民的一座无形桥梁,而这座桥梁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在菲成功推进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当人民的心被连接起来,才能更好地连接路,而路又能连接世界。
中菲青年迎春联欢会,菲律宾大学生表演菲律宾传统节庆舞蹈《酒杯舞》。关向东 摄中新社记者:您是第一位由菲律宾孔子学院培养出来的汉语教学博士,现担任菲律宾教育部课程发展司顾问,在您看来,菲律宾汉语教育发展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
裴刚:可以用一个缩写词“RECIPE”(诀窍)总结在菲律宾发展汉语教育的经验,具体为相关性(Relevance)、赋权性(Empowerment)、承诺性(Commitment)、包容性(Inclusiveness)、实用性(Practicality)和参与性(Engagement)。
相关性——要确保汉语教学内容与学生日常生活具有高度相关性。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贴近学生生活,开发情境化的教学材料,让学生实现“沉浸式”学习。
赋权性——汉语教育应确保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实力。需关注学生在学习汉语后发生的积极变化,以及这项技能如何帮助他们在工作领域获得更大优势。
承诺性——参与发展和实施汉语教育的各方都要明晰承诺,以促进权责分明。如菲律宾教育部致力于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汉语教育的顺利实施,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致力于提供相关培训和材料,确保合格的教师在公立中学教授汉语。各方的承诺是明确的,并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努力。
包容性——汉语教育应具有包容性,无论肤色、种族、信仰、性别,为每个人提供均等机会,让更多菲律宾人有机会接触中国的语言和文化。目前,菲律宾的汉语教育在初中进行,将来会扩大到小学、高中,甚至推广至帮助失学青年和成人学习者完成基础教育的替代性学习系统(ALS)。
菲律宾孩童学习编制中国结。 樊蓉 摄实用性——应保证学生所学的知识能在现实世界中得到应用。因此在设计课程时,需考量汉语教育是否有助于学习者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跨文化交际能力。
参与性——菲律宾汉语教育的成功是所有参与方合作的结果。在汉语教育实施之前、期间和之后,各利益相关方要积极参与,以确保汉语教育的持续改进。例如,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会与菲律宾教育部合作,举办年度论坛和会议,确保双方目标一致,并了解对方的最新动态。
过去十年,汉语教育在菲律宾取得了诸多成就。为确保可持续发展,未来还要做很多工作。所有的参与方都应持续关注汉语教育给菲律宾人民带来的影响,在推动其向前发展的同时总结新经验。
“2018年菲律宾首届HSK留学就业展”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光启学校举办。关向东 摄中新社记者:作为菲律宾汉语教育的重要参与者,您如何看待菲律宾汉语教育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裴刚: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中企进入菲律宾市场提供了机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桥梁、水坝、发电厂、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接连落地菲律宾,大大提高了菲律宾人民的生活质量,为当地民众创造了成千上万的就业机会。除此之外,两国农业和旅游业合作也方兴未艾。这些都增加了菲律宾对汉语教育的需求。
尽管汉语教育在菲律宾的公立和私立学校已经制度化,但仍有必要通过“汉语+”课程不断优化汉语教育内容,以确保学校提供的教学内容与市场需求相一致,帮助学生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
为满足国内不同领域对汉语的需求,有必要实施短期和长期的“汉语+”计划。短期计划主要指,中国在菲企业为菲籍员工提供短期培训项目,菲籍员工可以学习到实用的中文口语,用于日常工作交流,在提高员工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减少企业的沟通成本。长期计划主要指,相关机构考虑通过以下方案实施培养不同领域的本地人才计划:一是将汉语纳入高中课程,为学生高中毕业后的工作或高等教育做好准备;二是将中文纳入菲技术教育和技能发展局(TESDA)的培训课程,使不同专业的人学习这门语言,并在培训后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三是在大专院校设立与汉语有关的学位课程,使汉语人才培养专业化;四是在菲律宾建立孔子学院协会,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为菲律宾人提供顺应时代要求的汉语教育内容。
在菲律宾发展汉语教育最大的挑战是政策支持。如前所述,汉语教育不仅能促进中菲民心相通,也会对两国互联互通产生积极影响。因此,相关机构有必要制定政策,支持在菲律宾实施“中文+”项目。
菲律宾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举办“第八届全菲汉语教学研讨会”。关向东 摄中新社记者:您于今年5月荣获第二届“中菲相知奖”重要贡献奖,是促进中菲友谊与合作的友好使者,您认为未来中菲应如何更好“相知”?
裴刚:于经济学家而言,中国被视作贸易伙伴。但对于在两国都生活过的人来说,我把中国看作另一个家。我本人的故事,从汉语学生到汉语教师,从中国故事的听众到中国故事的传播者,正是普通人成为中菲友谊推动者的一个完美例子。今年,两国元首在泰国曼谷会见时也强调双方要密切人文交流。在我看来,中菲更好“相知”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坚持不懈地讲好中国的好故事,激励更多人参与两国的人文交流,让菲律宾民众看到友好的双边关系是如何改变他们生活的。
其次,宣介好两国在各个合作领域取得的成就,包括教育领域。过去几年里,中国对给予菲律宾巨大帮助一直保持谦虚态度,我们也见证了中国如何支持菲律宾对抗疫情。当前,两国间的合作已取得了诸多成果,有必要将这些成果展示给菲律宾的主流社会,以巩固民众对中菲合作的支持。
再次,除政府间合作外,还要激励基层合作,鼓励社会参与。虽然自上而下的方式对建立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必要的,但自下而上的方式同样重要,因为它能产生社会支持。过去几年里,除教育部之外,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还在各大政府机构和私营企业实施汉语教育项目,目的就是如此。
最后,为菲律宾青年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让他们到中国去,亲身感受中国各方面的进步,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了解。对那些想要深入学习汉语的菲律宾青年来说,汉语教育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助推器,将帮助产生更多的中菲友谊“火炬手”。(完)
受访者简介:
裴刚,菲律宾教育部课程发展司顾问、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外方院长,第二届“中菲相知奖”重要贡献奖获得者。裴刚是福建师范大学与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联合培养的首届(2008级)汉语师范专业本科生,2013级汉语国际教育(孔子学院奖学金)硕士,也是第一位由菲律宾孔子学院培养的汉语教学博士。工作后历任红溪礼示大学孔子学院中文教师、行政主任、副院长,于2019年5月起任菲方院长,具有丰富的中文教学和教育管理经验,一直致力于通过语言和文化教学促进中菲友好交往和人文交流。
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 “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更多作品链接 一组词云,带你一览2022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公平正义! 专访宋鱼水:让人民群众享有“触手可及”的正义 丈夫嫌妻子做饭难吃辱骂施暴致其轻微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