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始,一场“唐诗的回响”音乐会在美国费城和纽约上演,来自10个国家的15位歌唱家携手费城交响乐团,用中文演绎了以李白、杜甫、白居易等名家诗篇为基础创作的音乐作品,受到美中媒体的广泛关注。
唐诗如何与歌剧、交响乐等西方艺术碰撞交融?近日,“唐诗的回响”音乐会艺术总监、著名歌唱家田浩江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讲述了音乐会从作品征集到演出成型的背后故事以及他对艺术融合和文化交流的理解。
田浩江是首位与美国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签约长达20年的华人歌唱家,曾在40多个世界顶级歌剧院参演过1400多场歌剧,与帕瓦罗蒂、多明戈等有过多次合作,先后获丹佛大学终身成就奖、获曼哈顿音乐学院荣誉博士。田浩江认为,歌唱有一种力量,能潜移默化起到沟通的作用。不同文化应加强交流融合,这样世界才更充满希望。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唐诗音乐会为何在美国受到超出想象的欢迎?
田浩江:此次唐诗音乐会,是由世界著名的费城交响乐团演奏整场唐诗音乐作品,它不是一个孤立的表演艺术形式,而是综合性的。汇集中国唐诗的文学力量、现代音乐和多国歌唱家,这种综合性呈现出独特性。
2023年1月7日晚,2023“欢乐春节”《唐诗的回响:iSING! Suzhou和费城交响乐团中国新年音乐会》在纽约林肯中心爱丽丝·杜莉音乐厅上演。廖攀 摄中新社记者:唐诗是如何与歌剧等西方艺术碰撞交融的?
田浩江:唐诗是中国文学的高峰。在国内,大家从孩提时学习、背诵唐诗,这是文化的传承。说到融合,我当歌剧演员已经超过35年,最相信的就是歌唱。我唱了几十部歌剧,演出了1400多场。我认为,歌唱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很难言语,它可以感动你。不管是意大利歌剧、德国歌剧、中国民谣还是中国现代歌剧,观众一分一秒都有感觉,会不知不觉地被吸引。唐诗音乐会的演员都是年轻的歌剧演员,只要是用心唱、唱得好听,歌唱就能让我们更好地感受彼此。这是一种沟通的力量。
我认为,西方的歌剧和中国的原创歌剧,都有成为经典的歌曲和音乐,这与音乐的丰富性、交响性、歌唱性有直接关系。此次唐诗音乐会不是简单的诗歌问题,而是一个完整的、有底蕴的艺术呈现问题。作曲家在创作时,把他们内心的感受赋予到作品中。来自多国的作曲家结合他们的历史知识,用现代音乐把对唐诗的感觉融进去。最后,我们的歌剧演员再把这种感觉表现出来。这是一种全新的综合性呈现。
歌唱家田浩江在位于纽约林肯中心附近的寓所,他身后的墙上挂满了他所饰演的歌剧角色剧照。廖攀 摄中新社记者:从作品征集到音乐会最终成型,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此次演出,在演员、乐团等配置上有哪些考虑?
田浩江:我们的团队从组织国际作曲比赛开始,用了将近8个月的时间,选出一组来自6个国家的青年作曲家的唐诗谱曲。这是没有尝试过的项目,最终如何呈现、能否演出都充满未知。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西方的演出市场都关闭了,我们仍得到多方的大力支持。后来,多国歌唱家万里迢迢来到中国参加排练,唐诗音乐会先在国内进行了首演。时至今日,这个项目能够延续到纽约林肯中心的舞台上,可以说是经过了千山万水。这次15位独唱演员来自10个国家。做这个项目,要对唐诗有感情,要对呈现新的作品有追求。
乐团方面,此次美国演出,我们非常有幸能与著名的费城交响乐团合作。费城交响乐团演奏的每一个音,尤其是弦乐部分,都把作品提高了不止一个层次。他们演奏的水准,包括协调性和交响性,对于我们的歌唱家来说,是一种托举。
演出结束后该音乐会艺术总监田浩江与全体演职人员合影。廖攀 摄中新社记者:从一开始学习声乐表演,到参演歌剧,再到担任艺术总监,您对东西方艺术的感悟是多维度、多层次的。您怎样看待这种经历?在声乐领域,您觉得什么是好的艺术?
田浩江:对于一个歌唱家来说,经历对歌唱的影响是不容置喙的。一个人的经历不光是在舞台上、在音乐学院里,而是跟他人生的种种遭遇有直接关系。经历得越多,对喜怒哀乐的领悟会更丰富、深刻。你所经历的一切对你在台上塑造人物都有帮助。
任何一种声乐艺术实际上都有关联性,不能把它们隔开。搞声乐艺术的人,对歌唱、音乐形式一定要有宽阔的视野。我自己是一个歌剧演员,我也喜欢流行音乐、爵士乐、民谣等。对我来说,好的艺术是要好听、感人,这两点极为重要。
中新社记者:唐诗音乐会是否会去到其他国家?对于未来有什么计划或打算?
田浩江:据我所知,有观众在费城看完唐诗音乐会后,又追到纽约观看。可以说,美国这两场演出后,观众的反应超出了我的预期。唐诗音乐会值得去无数的地方演出。不过,未来是否能争取到投资,这个我也不知道。
一般来说,提到唐诗就会想到宋词,是继续做唐诗音乐会还是转向宋词或尝试民歌?这个问题我来问你。大家的期待对我们会有启发。
2023“欢乐春节”《唐诗的回响:iSING! Suzhou和费城交响乐团中国新年音乐会》的演出现场。廖攀 摄中新社记者:如何看待东西方文化之间的交流?在艺术创作和演绎方面,您觉得中国文化应该怎样与世界沟通?
田浩江:我认为,文化有包容性,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融合很重要,这样世界才更充满希望。就像艺术不可能停留在一个单音上,一定需要美好的和声和旋律。中国文化不是一种孤立的文化,一定会和世界上的其他文化融合起来。而且,文化本身有一种平等性,文化间的交流要自然地、从最美好的角度进行。
歌唱也会起到沟通的作用。通过不同的艺术形式去感受不同的文化,这就是一种很好的沟通方式。(完)
受访者简介:
歌唱家田浩江。廖攀 摄田浩江是首位与美国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签约长达20年的华人歌唱家,曾在40多个世界顶级歌剧院参演过1400多场歌剧,与帕瓦罗蒂、多明戈等有过多次合作,先后获丹佛大学终身成就奖、获曼哈顿音乐学院荣誉博士。
做好政法网络舆情工作的十大创新思路****** 寄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媒体平台的普及,各类社会思潮、现实矛盾、群体情绪汇聚网络空间交互影响,网络舆论场愈加复杂多变,依法妥善处理网络舆情、降低负面事件的冲击与挑战,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地政法机关的本职要求。因此,不论是信息公开,还是热点回应,或是政策发布,最终目的是弥合分歧、减少误读、促成共识、增进公信,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场,政法机关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增强能力水平,提升舆论认可度和满意度。 1 合法性原则需摆在首位 随着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舆情处置的法治思维显得更加基本且必要。“依法办理”这一舆情处置关键之道所要求的“规范执法、依法处置”是影响舆情走势最重要的因素。政法机关唯有在依法处置的前提下,在发布内容、时间、节奏等技巧之“术”上采取针对性的舆论引导措施,方能确保舆情态势能快速走出困境。“依法办理”既是舆情处置的关键之道,也是舆论引导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政法机关不能做好依法办理这个“最先一步”,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这些技巧之术将成为“无本之木”。 2强化舆论阵地意识 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日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大量的网络热点背后其实是社会思潮的较量。以社交媒体平台为代表的新兴舆论阵地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一些负面思潮的叙事逻辑从宏观转向微观,常常聚焦公众的日常生活,通过采取煽情的路径触发舆论共情心理,导致一些偶发的热点个案被上升到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制度层面。因此,舆情应对不仅成为舆论引导重要手段,更应成为争夺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政法机关需要强化意识形态敏感性,依法依规处理好网络舆情,及时消除个案被舆论场赋予的代表性和普遍性。 3树立网络空间共同体意识 随着热点事件的复杂性增加及周期延长,跨系统舆情的连续多年呈现上升趋势,舆情处置工作不再限于某一家政法机关,甚至不限于某一地政法系统。从舆情发酵过程也能看出,舆情治理不止于一家单位、一个地区的责任,执法司法权威与公信力覆盖整个政法系统,一旦某地舆情回应不力,舆论负面情绪会波及并延伸至相关体系内部。换句话说,所有公权力部门都可能面对“塔西佗”陷阱,这就要求舆情处置部门也要树立“共同体”意识。正如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全国各地政法机关需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共同应对舆论压力,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 4认清舆论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 在舆情工作中,无论是负面舆情处置还是正面宣传工作,风险意识一直是政法机关强调的要点,需要充分了解相关工作潜在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更具靶向地采取措施,推动工作呈现实效。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研判相关风险时,不仅要知其然,提高防范意识,还要知其所以然,对当前舆论环境充分的了解,进而做出精准的风险预判及研判。只有看清热点事件背后所附着的社会思潮、舆论风向、议题“靶点”,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在舆情发酵阶段做出精准研判,在舆论引导阶段明晰重心所在。例如,近年来接连出现多起与“女权”相关案件,其中四川女子“拉姆”遇害案、成都女子饭馆劝烟被泼水等事件均引发极端女权的罔顾事实的“狂欢”。对于这类带有明显议题特征案件,政法机关就不能以普通案件对待,需要及时预判舆论炒作点和舆情敏感点,增加回应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预判性,以免被炒作势力钻空子、揪辫子。 5适应新媒体时代工作需求 当下我们正处在短视频时代,网络热点舆情事件通过短视频的传播增加了发酵速度与烈度,“发酵快而急”“小事闹大闹炸”的趋向十分明显。而一旦舆情发酵,涉事政法机关面对全网舆论的关注压力,常常会出现回应处置不及时而被网民追打的局面。因此面对舆情急速发酵的情况,如果政法机关还按照往常思路,层层上报等审批,网络舆情已经升级恶化,很容易错过了回应舆情的最佳时机。对此,政法机关需要形成适应网络时代的舆情工作思维,在发现、上报、研判、处置、引导等各个环节建立常态化方案,在突发舆情出现后能够从容不迫,不落后甚至能够跑赢网络舆情的发酵速度。此外,在工作方法上,政法机关也需要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分析方法,不断提高舆情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重视舆情溯源和关键节点追踪,找到舆情推手和背后力量,在应对舆情时更加从容。 6重视情绪管理与疏导 后真相时代,感性主导理性,情绪先于事实。网络舆情实质上是社会不良情绪的富集,负面舆情的爆发很多时候是由负面情绪点燃的,舆情最终能够平息也多是因为情绪得到宣泄和释放。对此,政法机关一方面,在舆情风险研判时需要考虑社会情绪的影响,以免踩中“雷区”引火烧身;另一方面,在舆情回应处置过程中,同情当事人的不幸遭遇,关照事件背后的公众情绪,能够有效引导舆论理性表达。例如,2021年5月29日晚,南京新街口发生一起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的事件,其中有市民见义勇为被刺伤引发网民关注,在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公安对见义勇为人士表达敬意,表态要加强排查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专门介绍了“胖哥”救治情况。一系列表态及做法既回应了公众“好人有好报”的朴素情感,也满足人们对公共安全的期盼。相反,缺乏情感关怀的通报案例也不少,类似“领导高度重视”“受害者情绪稳定”“情况不便透露”常常招来嘲讽批评,删帖、封口更是堵住人们释放情绪的渠道,必然适得其反。 7不回避舆情、不盲从舆论 舆情并不都是真实的民意,被流量操弄的伪舆情和假民意,具有迷惑性,虚高热度容易令政法机关手忙脚乱,一不小心就被舆情带偏,脱离依法依规处理的原则和底线,反而使自身负面缠身。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网络舆情处置中出现“按闹分配”“不上热搜不解决”等不良倾向,变相鼓励了网络水军和自媒体制造舆情倒逼官方处置的现象,其中的反转舆情不仅滋生网络暴力加剧舆论场失序风险,还消耗政法机关的精力与公信力。因此,政法机关对于热点事件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兼顾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舆论检验和时间检验。 8建立舆情风险研判会商机制 近年来,网络舆情已成为公众对现实社会情感和态度的一种常见表达方式。政法舆情作为网络舆情的一个重要分支,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而备受社会舆论的重视。在舆论看来,政法工作代表着公平正义,由此引发的舆情能否有效处置也与公平正义密不可分。因此,各级政法机关在出现涉政法舆情后,其应对水平较之以往也有了明显提升。但要看到的是,政法机关在面对千差万别的涉政法舆情时,仍将重点放在“应对”二字上,缺乏对舆情本身生成发酵的原因深入分析,在回应、引导和处置层面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这也就导致出现回应缺乏重点,引导方向出现偏离等情况,使得舆情并未因“应对”而平息。因此,政法机关在处置涉政法舆情时,需将重心放在如何做好回应、引导工作上,而非简单停留于“应对”层面。 9强化有效信息供应原则 突发事件发酵速度快、信息量集中、话题扩散频繁,在信息真假不明、传言流行的时候,公众最希望看到来自官方的声音和态度。可以说,舆情工作的效果好不好,很大程度在于信息供给到位不到位。如果官方信息供给不透明、发布不及时,网民根据舆论场现有信息的误导或自身想象,很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判断,给舆论引导工作带来挑战。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发声权的全面下沉令更多人具有“发布者”的能力,足以影响整个舆论场的信息供给格局。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政法机关作为处置主体,需要坚持高效率、高质量、动态化的信息供给方式,尽力放大己方的声量与覆盖面,压缩“竞争者”的影响力。此外,在处理热点事件的衍生舆情或二次舆情,由于此前的舆论势能积蓄,舆情再度喷发时的烈度与广度可能更胜以前,更需要处置部门准确掌握公众情绪、精准回应舆论关切,以稳定、有效、及时的信息供给稳定社会情绪,进而进行舆论引导。 10坚持舆情工作闭环思维 闭环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有效的舆情管理,形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处置回路,确保舆情处置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有效衔接。当前,政法机关对于舆情的重视程度普遍较高,组织了专业力量进行网络舆情监测,为防范敏感信息发酵成热点事件发挥出重大作用。但是,目前在实践中,各地相关部门仍有“重开头轻后续”的处置倾向,即舆情发生之后或者发现舆情苗头之后,基本都能比较迅速地介入并作出回应,能够从程序上完成政务公开的基本“规定动作”。但是首次回应之后,后续处置往往不太理想。一旦舆论关注度降低,网民被其他事件吸引而不做关注,那么涉事部门很容易转而放任舆情“敞口”,导致风险持续存在。因此,良好的舆情处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闭环舆情机制,做到从预警发现到处置善后的全环节覆盖。具体而言,就是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政法机关需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加强舆论场信息和网情民意的收集,对公众的关注焦点和诉求出现的新变化保持敏锐的感知度,并及时作出审时度势的处置和反馈,以实情工作促使舆情降温。 (作者:法治网舆情中心 编辑:彭晓月 刘思源)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